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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方的所謂三權分立,一般是指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種權力相互獨立而制約,但這其實只是政治上的三權分立。在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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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方的所謂三權分立,一般是指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種權力相互獨立而制約,但這其實只是政治上的三權分立。在社會上,還存在著另一種更為深層的三權分立,即是政府、公司、社會組織的三權分立。這三種社會力量的相互制衡,並非人為設計,而是自然演化形成,因此其影響更為深遠。不過,今天金融資本的過分發達,讓這三種社會權力有合流的趨勢。政商利益糾葛不清、社會運動淪為權力操縱的玩偶,權力結構扭結錯位。要想社會權力結構恢復到昔日的本來面目,首先就要迫使金融資本正常化。缺少了這件事,一切都無從談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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